6月20日起

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

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

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


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升“互联网+交管服务”水平,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,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,为机动车所有人、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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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批推广安排:自2020年4月25日起,黑龙江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新疆12个省(区)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;

第二批推广安排:6月20日起,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河南、广西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15个省(区)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,实现全国全覆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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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喜相逢年检代办服务完成后,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、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,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直接查看、下载使用。


12123APP申领步骤 


1、登录“交管12123APP”【业务中心-机动车业务】申领查看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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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进入“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”【机动车管理】查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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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、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,便于大家在不同场景应用。


在线出示:可以直接登录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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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出示: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,使用时直接出示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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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出示: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,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,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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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化检验标志很方便

省时省力更省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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